在公司發(fā)展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原因而變更公司經營地址、范圍、股權、法人等等。公司法人變更后與變更前的責任如何承擔?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公司法人變更后新法人是否需要對原法人承擔責任這個問題。
通常,公司在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后會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大家注意:
1.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司相關事項發(fā)生變更的。需由變更后的人來承擔公司之前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原法人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債權債務除外),不用做其他任何說明。如果必須要求做出說明,那么說明內容將此情況說明清楚即可。
2.如果公司之前有貸款未還,公司更換法人后不影響后續(xù)還款,仍然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法人只是承擔處理債務的責任。所以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之前,一定要作好協(xié)議將原股東的債務清償責任劃分清楚。
那么公司經營發(fā)展過程中,很多公司存在出資不到位、注冊后立刻投資的情況,此時如果法定代表人想逃避責任而變更法人,那么原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因為前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向前法定代表人追究責任。
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代表,他是代表公司行使權力和履行相關義務的。他對外不享有公司權利,公司的債務是屬于公司的,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作為獨立法人,財產獨立于公司股東。
那么法定代表人在什么情況下會承擔債權債務呢?在法定代表人出現(xiàn)個人錯誤,個人出資不到位,私自轉移資產,違法犯罪的情形下才會承擔。
綜上,從法律上來說,法定代表人在債權債務的承擔上,在變更后新的法定代表人是不用對原法定代表人負責的,對原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也不用承擔責任,新法定代表人只需要對公司負責。
公司在開辦之后,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即使征得了股東大會的同意,也最好不要隨意變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著公司的形象,如果更換的太頻繁,可能會引起社會公眾的各種猜測,可能會給公司的形象和信譽造成一定的損失。